关于集装箱进口提货单电子化平台使用规则及
授权提箱承诺书

我司(信息如下)作为运输单证上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贵司申请通过集装箱进口提货单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EDO平台)对电子提货单进行授权提箱及其他相关操作,并承诺如下事宜:

公司中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我司作为运输单证上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充分知晓电子提货单的法律性质及其风险,并接受以电子提货单代替纸面提货单;

2. 我司遵守贵司的EDO平台操作规范,使用贵司提供的方式,按照EDO平台流程操作,愿意承担因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失;

3. 我司将妥善管理由贵司发放我司的用户名、密码及电子提货单相关数据(包括DO信息和验证码等信息)并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办理授权提箱、验证码查询等相关操作。任何窃取、冒领、恶意的网上操作行为导致贵司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我司承担所有责任;

4. 我司使用贵司提供的EDO平台获取电子提货单及授权提箱等功能,视同为我司作为电子提货单所有人同意并授权实际提货人办理提货手续的行为,我司已充分知晓。由我司承担在贵司EDO平台的授权提货行为而产生之一切风险;

5. 若我司因不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或者经营资质存在瑕疵、或者未取得合法授权或伪造授权,给贵司/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包括且不限于由运输单证提货权利人发起的关于货物交付纠纷中产生的责任与费用,我司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及补偿一切损失;

6. 若我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贵司;

7.本函有效期由备案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我司保证:若我司的备案信息有所变更,我司将立即向贵司提供变更后的最新备案信息;若我司准备解除、终止备案,我司应提前6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贵司;

8. 我司与贵司之间若发生争议,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贵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辖。